在历史上,一夫多妻制度存在很长时间,也存在于很多国家,比如中东的伊朗、伊拉克、阿富汗;南亚的印度、斯里兰卡;中亚的塔吉克斯坦、非洲的南非、坦桑尼亚、摩洛哥等等。
尼泊尔的一妻多夫家庭然而一妻多夫就显得更为特别,存在的空间也更小。现在的尼泊尔、印度、中亚的部分国家,以及非洲的部分部落等都是存在的,而中国藏区部分山村也依然存在这种婚姻关系。
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都存在一妻多夫的存在,是有原因的,基本都是存在于偏远落后地区,因为生存环境恶劣,生产力低下,为了使得家庭财产和劳动力不被分散,因而形成了这种特别的婚姻关系。
一般形成一妻多夫婚姻关系的,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拥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共同迎娶一名妻子。由于兄弟年岁不同,一般由长兄为尊,婚后也由长兄分配劳动,例如狩猎采摘、耕作养殖、照顾家庭、外出买卖等都由不同兄弟经营。而生育的孩子,一般都由母亲指定是谁的孩子。
无兄弟共同迎娶一名妻子的家庭中国藏区的一妻多夫婚姻,基本都是这类亲兄弟共娶一妻的形式,在政策上也根据当地情况做了“变通条例”,凡是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法律上准予维持。
第二种情况,是不同男性共同迎娶一名妻子,轮流到不同男子家里住一段时间。这种情况更为复杂,维系起来也更加困难。
一妻多夫意味着更大的生育压力印度部分地区的一妻多夫婚姻,除了多名兄弟娶妻之外,就有不同的朋友共同娶一名妻子的情况。其中原因有几点,或是当地流行溺婴,或是阶级社会中为了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或是男子经常外出需要有人照顾妻子,或者因为不育等等。
除了由于穷困而形成一妻多夫的国家之外,还有美国也有一妻多夫,主要是摩门教徒。信奉者不仅有一妻多夫,也有一夫多妻,甚至多夫多妻,他们的动机不是因为生存环境,而是寻求所谓的“自由”,以此掩饰自身的“欲望”,不值得提倡。
摩门教的婚姻价值观不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