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创始人刘强东涉嫌性侵案经历了多轮反转,近日又有一波疑似证据被抛出:案发酒店的监控视频被曝光,引起一大波吃瓜群众的众说纷纭。
该视频内容和民事起诉状中的描述大相径庭,真相究竟如何?事后是否还会有反转?双方是否还会有新的证据出现?
不过我们不会去论断该视频的真假和谁的责任,今天我们来聊聊关于美国打官司。与国内相比,在美国打官司,美国律师可以有哪些通天本领为客户收集到有利于客户的证据?论美国律师究竟有多大权利,一个好律师究竟有多重要!
????美国民事诉讼的核心在美国,民事诉讼的核心阶段就是证据的收集,这也是花时间和精力最多的领域。律师无疑是取证的主导力量,律师通过讯问证人,索取资料可以获得大量证据;律师还可以雇佣私人侦探做专门的调查,获取对方所拒绝提供的证据。美国的法院非常中立与消极,不会主动调取证据,律师是取证的主要推动方。
????美国律师的取证权美国律师的取证权,是有最高法院的判例作保障的。早在年,通过ExparteGarland案件(71U.S.,),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认定:“律师和(法律)顾问不是美国政府的官员;他们是法院的官员(OfficersoftheCourt)。”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第45条也明确规定,律师可以在他的执业区域内发出法庭传票(Subpoena),索取证据。所以,美国律师可以代表法院向个人或者机构广泛的调取证据。并且被调取证据的对象不得拒绝,否则,以藐视法庭罪论处。
其实不仅仅联邦层面,在各州也都有类似的规定。以加州为例,加州民事诉讼程序法第.条规定任何一方的律师都可以发出法庭传票,索取证据。美国律师直接参与的取证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向对方或任何相关第三方(比如银行,酒店)索取任何书面,视频,图片,电子数据等等证据;二是可以直接向对方或任何相关第三方讯问问题,录口供。律师的取证要求,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之外,任何人都不可以拒绝,必须配合。
正是因为美国的律师有着比中国律师深入的多、广泛的多的取证的权力,当刘案的民事诉讼状刚刚公布、大家都以为诉状上写的都是真实情况时,剧情却发生反转。
????美国律师如何取证?所以在美国打官司,怎样取证,向谁取证,何时取证,都有特别的讲究。
1.书面取证
比如天华律所刚刚处理了一个员工告老板欠薪的案件,员工声称自己在原公司薪水是两万美金一个月,来到新公司后要求老板答应match两万一个月的薪水,老板同意了。但是干了一段时间后,老板觉得员工干的不好,把这个员工的薪水降到了一万一个月。该员工怀恨在心,就编造了一个故事,说老板让该员工性贿赂公司客户,该员工不从,老板报复该员工,给该员工降薪,并且最终解雇了该员工。该员工的起诉状也写的让人动容,毕竟员工和老板相比是弱者,更容易博得同情。
天华律所接到案子之后,也听到了这个故事的另外一个版本:老板告知,该员工工作表现极为不负责,工作能力也非常低下,实在看不出她是上海名校本科,美国一流大学MBA毕业生,也不太相信有人会出大价钱雇佣她。
律所立即行使律师取证权,发出传票给该员工原先的雇主和目前的新雇主,直接索要该员工的offerletter,工资单等等资料。结果发现该员工在先前职位的薪水只有美元一个月,目前公司的月薪也只有美元。接着律所又向摩根大通银行发出传票,要求调取该员工的银行入账记录,以坐实该员工每月实际只收到美元的薪水这一事实。经过比对证据材料发现,该员工在入职时,向雇主提供了伪造的前公司offerletter,工资单,银行流水单,HR电邮等等。该员工在求职时已经被解雇,薪水也只有美元,该员工通过欺诈的方式获得了两万美元的薪水match。
基于这样的事实,案情立马反转,律所立即让客户从被告变身为原告,反告该员工欺诈,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基于保护客户隐私,此处描述细节和实际细节有所不同)。
2.录口供
除了调取书面的证据,美国律师还可以直接讯问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证人,这就是律师录口供(Deposition)。
以加州为例,律师可以把证人请到自己的律所,并且有七个小时的时间讯问对方。律师的讯问范围非常广泛,可以讯问对方家庭,工作,生意,财产等等各个方面,只要和案情沾一点关系,就可以深入讯问。有经验的律师可以通过各类战术,比如迂回讯问,挑动情绪等等让对方当事人说出不利于自己的证词,或者前后矛盾的证词。如果对方前后矛盾,就直接动摇了对方的诚信度(Credibility),对方说的所有的话,其可信度都会被大打折扣,这是对对方是很致命的打击。所以,在美国打官司,律师讯问录口供是极为关键的一环,很多书面得不到证据,在讯问过程中,可能得到。
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起律师代表法院发传票,调取证据和录口供的制度。老百姓取证难也一直是诉讼中的痛点。
比如:天华律所另外一个客户是一位美籍华人,因为经济纠纷在上海被对方雇佣的打手殴打,致使四根肋骨折断。该事件发生在徐汇区一家酒店的大堂和门口,该酒店的监控其实记录下了完整的打人视频,但是由于中国律师无权向饭店调取证据,客户无法得到视频资料指认打人者,他的合法权益在国内也无法申张。
律所了解到情况后,经查明得知雇佣打手的被告在美国拥有财产。律所就在美国直接起诉被告雇凶打人。通过录口供,获得了对方自相矛盾的证词,客户也通过特殊方式,获得了翻拍过的打人视频。经过向法庭解释中国的法律制度,法庭接纳了翻拍的视频,同时法庭也确认被告的诚信度有瑕疵。法庭采信了律所的证词,确认被告打人成立,原告获得了50万美金以上的赔偿。(同样基于保护客户隐私,此处描述细节和实际细节有所不同)
通过以上实际案例再次证明了在美国打官司,获取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是案件的核心。而一位靠谱专业的律师,就是帮助你获取有利证据的最佳人选。
如有任何关于美国民事诉讼相关问题,请
吴迪律师
先后毕业于南京大学,北京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获得文学学士,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曾经就职于芝加哥美洲银行(BankofAmerica)证券信托部和多家欧美跨国公司,吴律师在中美两国都工作过,拥有丰富的公司运营及商业谈判经验,特别擅长帮助客户理解中美两国的文化、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吴律师为中小企业企业赴美投资以及个人移民事务提供全方位服务,年夏季、年冬季和年冬季,吴律师在国内多地(包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成功巡回主讲了专门针对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的投资美国和移民美国的讲座,收获诸多赞誉。
蔡旌明律师
法学博士,曾经担任雅虎公司的内部资深法律顾问。他的法律专长侧重于公司法,商业诉讼,及商业投资移民。在中国业务方面则包括中国国营及民间企业在美设立跨国公司,雇佣执行高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他曾成功代表过雅虎(Yahoo!),英特儿(Intel),诺基亚(Nokia),海信(HiSense),富国银行(WellsFargoBank),美国网讯公司(Webex),裕隆集团,蓝驰创投(BlueRunVenture),中国苏州工业园区(SuzhouIndustrialPark),加州圣何塞芭蕾舞团(BalletSanJose)等著名企业,社区团体,以及众多的中小企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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