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官员的尺度》这本书系统回顾了美国言论自由发展史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的因果始末。
年,警察局长沙利文以诽谤为由,将《纽约时报》告上法庭,并申请巨额赔偿。在两审失利后,《纽约时报》奋起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力挽狂澜,宣布“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维护了媒体、公民批评官员的自由。
两度普利策奖得主安东尼?刘易斯,以翔实的史料记录、生动的笔触,再现美国人民争取言论自由的司法抗争历史。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小威廉·布伦南在沙利文案的判词中这样说:“国家的终极目的,是协助人们自由、全面地发展;在政府内部,民主协商的力量应超过独裁专断的势力。而自由思考、畅所欲言,是探索和传播政治真理不可或缺的途径。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所谓理性商讨就是一句空话。”
沙利文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在第一修正案下对新闻媒体的言论自由的保护,被称为“实际恶意规则”,被应用在所有与新闻自由相关的司法审判中。
容许空气中充满不和谐的声音,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力量的象征。
当然,哪怕社会言论再自由,也需要有规定的尺度。新闻媒体作为社会中的发声者,绝对不可蓄意地制造虚假的新闻,恶意的进行中伤诽谤。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小威廉·布伦南说:“公民履行批评官员的职责,如同官员恪尽管理社会之责,而批评的限度就是民主的尺度。”
随脑图走进今天的新书《批评官员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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