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很多中药(包括中药饮片、提取物和中成药),已经出口到世界上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美国一直是我国中药出口的前十大市场之一。但是你可知道?我们的中药材和中成药,出口到美国后,在美国,绝大多数并不会被当成“药”来使用。比如人参、枸杞、黄芪、连花清瘟胶囊等,它们在中国属于中药材或者中成药,到了美国,它们在的名字叫“DietarySupplements”,根据字面意思,我们一般翻译为“膳食补充剂”。那这个“DietarySupplements”(膳食补充剂)在美国又是什么东西呢?美国官方机构对膳食补充剂是什么态度呢?我们今天就从美国对膳食补充剂的态度,换个角度来认识我们的中医药。
中药VS膳食补充剂一、先说说美国的NCCIH
美国有个官方的研究机构,叫NationalCenterforComplementaryandIntegrativeHealth(官方简称NCCIH),可以翻译为美国国家补充和综合健康中心,NCCIH是美国国家国立卫生院(NIH)的下设机构之一,美国国立卫生院(NIH)和中国的医学科院基本上是级别对等的机构。这个NCCIH主要职能就是就是研究膳补充剂产品和传统医学服务,为大众提供健康信息服务。所以,NCCIH对膳食补充剂的态度,对于了解膳食补充剂最为重要,也是了解中药在美国地位的最重要的参考信息。
NCCIH二、NCCIH对膳食补充剂的态度
1.先说说膳食补充剂定义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满足以下特点的产品叫做膳食补充剂(DietarySupplements):
①产品形式:必须是口服的产品(可以是片剂、胶囊、粉末或者液体);
②产品目的:是为了补充饮食(tosupplementthediet);
③产品成分:含有一种或多种膳食成分,包括维生素、矿物质、草药(herb)或者由于其香气、味道或者健康特性而具有使用价值的植物或其部分,氨基酸、酶、器官或腺体组织,或上述物质的提取物;
④产品标签: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为膳食补充剂(dietarysupplements)。
2.关于草药膳食补充剂(hebalsupplements)
草药膳食补充剂是膳食补充剂中的一个大类,一种草药膳食补充剂可以含有一种草药(比如中国单方的人参、枸杞)或者多种草药(比如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连花清瘟、草药茶包等),草药膳食补充剂有以下三大特点:
①有时也会被叫做植物性膳食补充剂(botanicals);
②由植物、藻类、真菌或者其组合为原料制成;
③经常会以茶、提取物、片剂、胶囊剂、粉末或者其他形式销售。
出口版连花清瘟3.美国对膳食补充剂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态度
美国对不同的膳食补充剂的认知了解程度差别恨得,对有的膳食补充剂有充分的科学认知,对某些膳食补充剂则可能知之不多。
(1)膳食补充剂的有效性
在膳食补充剂的安全性方面,老美认为:
①研究发现,一些膳食补充剂可能有一定的健康价值,如褪黑素缓解时差反应,而另一些膳食补充剂可能没啥用处,比如银杏对于缓解痴呆,几乎没有用任何效果。
②消费者从线下商店或在网上购买的膳食补充剂可能跟实验室研究的膳食补充剂货不对板,有很大差异。
③大多数研究表明,服用多种维生素并不能延长寿命,减缓认知能力下降,或降低患癌症、心脏病或糖尿病的几率。(但是复合维生素类产品在美国和中国都是卖得比较火的膳食补充剂或保健品)。
(2)膳食补充剂的安全性
①服用复合维生素可能并不会导致健康风险(结合上文,复合维生素是吃了对身体没啥好处,也没啥坏处)。
②膳食补充剂可能会跟你吃的药发生相互反应,如果你身体有其他疾病或者准备开刀做手术的时候,尤其需要注意相互反应带来的风险。
③很多膳食补充剂没有在孕妇、哺乳期妇女或者儿童身上开展过安全性研究(这一点类似中国的很多保健品或者人参,会标注孕妇、哺乳期妇女或者14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
④市售的一些宣传对于减肥、壮阳、塑身有益的贴着“膳食补充剂”标签的产品,实际上产品里可能添加了处方药成分或者其他成分,并且这些添加的成分并没有标注在配料表里,这些没有标注在配料表里的成分可能对人体是有害的,这种添加行为在美国一样是违法的。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国内也有一些鹿鞭丸食品里掺有伟哥成分西地那非,被打假人发现并曝光。
4.美国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
总体来说,老美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要比药品宽松多了,这个跟中国有点类似。
(1)生产监管
联邦法规规定,公司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生产的膳食补充剂是安全的,并确保产品标签是真实的,不具有误导性。生产厂家应保证生产的膳食补充剂的质量,确保它们不含污染物或杂质,并准确地贴上标签。
(2)安全性监管
对于年之前没有作为膳食补充剂使用的“新原料”,在上市之前,应向FDA提交该成分的安全性数据,类似于中国的“新资源食品”申请。而对于年以前已经作为膳食补充剂使用的老原料,则不需要向FDA提交安全性数据。
(3)事后监管与事前监管
在美国,对膳食补充剂是事后监管。膳食补充剂不用经FDA批准注册即可上市,上市后FDA才会对膳食补充剂的掺杂使假、假冒伪劣进行查处。相反,美国对药品的管理则是偏重于事前监管,药品上市之前,就得向FDA提供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美国的膳食补充剂监管和我国有所不同,我国的报价品必须是先注册,拿到保健品小蓝帽批号才能上市。
(4)不良反应监管
一旦一种膳食补充剂上市,美国FDA就会跟踪消费者、经营企业和其他方报告的副作用。任何一方可以通过美国官方指定的网站入口直接报告任何关于膳食补充剂的安全问题。
虽然美国FDA自己也承认检测能力不能覆盖所有膳食补充剂的所有潜在的有害成分,但是美国FDA一旦发现某款膳食补充剂有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向生产和销售商发出警告或者责令下架产品等措施进行监管。所以,我们中国有时候出口到美国的一些人参、枸杞、大枣等药材,美国经常可以“疑罪从有”,以“疑含有xxxx成分”为由,退货、扣留或者销毁!这与我国有所不同,在我国执法中,必须证据确凿才能定罪。
5、膳食补充剂产品标签
标签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比如中国,会要求保健品上醒目标示“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治疗”,对于食品,则有国家强制标准GB《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一系列国标,对标签上的内容进行规范。在美国,对膳食补充剂的标签有类似的法规要求。
(1)禁止宣称
美国的膳食补充剂标签上禁止出现诊断、治疗、预防、治疗、治愈、减轻或预防疾病等功能宣称。
(2)功能宣传
在有科学依据的基础上,膳食补充剂标签可以宣称其与疾病风险的关系,比如“钙可以减少骨质疏松症的风险”。但是这种宣称必须配着一句话:本宣称胃镜FDA评估,本品不能用于诊断、治疗、治愈、减轻或预防任何疾病(Thisstatementhasnotbeenevaluatedbythe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Thisproductisnotintendedtodiagnose,treat,cure,mitigate,orpreventanydisease)。所以,我们国人引以为豪的连花清瘟,到了美国,包装上不能出现类似“本品可以预防或者治疗新冠”的内容,否则就是犯了美国王法。
6.广告
膳食补充剂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能有误导性内容,这一点与中国基本是一样的,美国贸易委员会负责广告监管,年,中国的连花清瘟在网售广告页面有预防新冠的字眼出现,就收到了FDA的警告信。在中国食品或者保健食品的广告有《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监管法规和各级市场监管局管理。
连花清瘟国外网店广告截图三、老生想法
中国的中药到了美国,绝大多数都是按照膳食补充剂进行管理的,美国对膳食补充剂的管理,是我们了解中药另一面的一扇窗户。美国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和我们对保健品的监管,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对我们当前如火如荼又乱象频出的药食两用产品(含药食两用原料的压片糖果、其他方便食品、固体饮料、代用茶等)监管,也许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