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美国总统选举,我们知道每一次都是重要的新闻。大家之所以争夺美国总统这个位子,是因为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总统是美国的象征,掌握着行政权。在美国的政治体制内,虽然三权分立,相互牵制,但行政权还是非常重要的。每次选总统的时候,都非常热闹。既然总统位子非常重要,所以产生的方式也非常重要。很多人以为美国总统的选举是百姓直接选举产生的,每次那些总统候选人都到处演讲拉票。其实,他们确实是在拉票,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总统是直接选举产生的。
年,美国宪法产生。根据这个宪法,年第一任总统产生,也就是华盛顿总统。之后这个制度一直完好运行到现在。当然,美国虽然对宪法进行多次修改和补充,但在总统制度上却没有进行太多的改变。尤其是在总统的产生方式上,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改变。这也就说明一件事,美国总统的产生方式和年的时候是一样。那个年代虽然是选举,但绝不可能是普选产生的。绝对是间接选举产生的。
既然是间接选举产生的,为何那些总统候选人要到处演讲拉票呢?他们为何不直接在那些代表中去拉票呢。这就和美国的总统选举的制度有关。
美国的那些代表和就是国会的议员。国会的议员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众议院,是各个州选举产生的,数量是根据人口比例决定的。就是说人口越多的州,众议院数量就越多。参议院是固定的,一个州两个名额,无论大小和人数多少都是两个。所以美国一共是个参议院,但副总统同时是参议院院长,没有投票权。所以正好是99个有投票权的参议院,票数结果不会出现对等的状况。在选举的时候,表面上是这些人投票,其实和各个州的群众有直接关系。
在选举总统的时候,各个州的选民都会进行投票。比如候选人A和候选人B,如果A得票比B多,那么这个州的代表就会把选票全部投给A。这个原则叫赢者通吃原则。票虽然是代表们投的,但是他们投之前,还是本州的选民决定投给谁的。当然,各个州的代表在投票的时候是记名的,并不是无记名。很多人觉得这个不公平,其实并不是这样。之所以记名,这是对选民负责。选民选择了你,肯定要知道你投给谁了。要是选民选择A,但是你支持B。由于没有记名你投给了B,这肯定是没人知道的。所以在重大事情上,他们都是记名投票的。
根据上面的这个选举规则,最后得票最多的人为总统。正常情况下是支持率高的人能获得总统的位子,不过也有例外,因为这个赢者通吃的原则有个很大的漏洞,得票少的人也有可能当选总统。比如A在加州获得的选民票数比B少一张,这样代表就要把所有票都投给B。A在德州获得票数连B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德州的票就要都给B了。由于加州的人数比德州多,所以A得到的票数比B多。但群众支持的人数A绝对要比B高。虽然这种状况出现得很少,但也出现了几次。遇到这种状况,候选人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这就是美国总统的产生方式,看完你还认为是直接选举吗?这种方式和普选的方式,你认为哪种更好?